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海南地產廣告語自稱“唯一”被罰處3萬
海南地產廣告語自稱“唯一”被罰處3萬
海南地產廣告語自稱“唯一”被罰處3萬。海南房地產廣告宣傳不得有絕對化用語,否則就是違法將被重罰。海南省澄邁縣一家房地產公司為廣告里“唯一”字眼付出30360元的違法代價。
2014年4月份,海南省澄邁縣工商局執法人員在網絡市場監管監測過程中,發現一家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在我房網、搜狐網等網站上發布“船長de海寓”樓盤的宣傳廣告語中發現有問題,進一步在樓盤檢查時,發現該樓盤外圍有發布內容為“海口唯一全干掛石材立面 離海36米 真正的一線海”的戶外廣告標語。廣告內容含有“唯一”的絕對化用語,涉嫌違反《廣告法》第七條第二款第(三)項的規定。
澄邁縣工商局有關負責人說,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七條第二款第(三)項規定:“廣告不得有下列情形:使用國家級、最高級、最佳等用語”,“海口唯一全干掛石材立面 離海36米 真正的一線海”的房地產廣告,使用了“唯一”的絕對化用語,屬于違法行為。
近日,澄邁縣工商局查結這起廣告宣傳違法案件。
海南地產廣告語自稱“唯一”被罰處3萬。
根據《中華人民共和國廣告法》第三十九條規定,執法人員責令該房地產公司停止發布違法廣告的行為,并作出如下行政處罰:處以廣告費用15180元之兩倍罰款,共計人民幣30360元。
新聞來自2014年8月28日:海南日報提供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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